網站文章授權規範 – 討論中版本

如果你已經熱心的提供文章
或是未來願意捲起袖子幫忙幹活
請一起討論以下相關規定 !

Jelly 對目前網站的管理方式的簡述 :

考慮到改朝換代的問題 加上架設網站的前期 , 根本沒人願意主動幫忙
所以我認定 http://www.eso-tw.com 的所有權是屬於 TAK 公會的
包含文章著作,使用,修改等權利
也包含網址,程式碼,設計等等
在這樣的前提下, 我才可以花比較少的精力去維護網站內容的正確性

另外因為目前網站內容大量圖片資料或道具資料
會直接從 UESP copy 過來, 所以也要 follow ​Attribution-ShareAlike 2.5 License
導致網站上的文章都有可 複製 , 翻譯 , 重製 的開放授權
(我並沒有認真看他有沒有對於傳染和繼承的規定)

也就是說我經常隨便把文章作者換給別人 (並且懶得換回來)
也經常隨便複製某人的文章當成樣板方便新奴隸快速上手
例如鬼豪的 和 最近很努力的火柴的文章 , 都被我直接挪用過 XD

雖然我基本上是任性的 !
不過我還是尊重每一個作者的努力和心血
隨著越來越多人願意幫忙寫文章, 也希望有更多人可以幫忙管理 (目前系統管理員只有 鬼豪和組拉)
so ... 我們還是討論一下未來的管理方式
以注重每一個人應有的權利吧


文章修改問題

因為文章會對應版本過期 , 目前任性的處理方式為
只要 路人 A 反應 且 A 願意協助修改 > 文章作者將直接轉給 A

A 修改完也不會更換作者名稱
因為在我的認定下這篇文章就已經被 A 重製了
已文章屬於 TAK 的立場來說 我不覺得作者更換為 A 會有問題

請討論一個新的 流程與規定吧
也許是
A 通知原作者 > 超過 N 天不處理 > 作者更換成 A
又或是
A 通知原作者 > 超過 N 天不處理 > 移到過期文章 > 複製一份給 A
我比較不贊成這種方式 , 因為不希望 google 有太多過期資料的索引 , 但不反對


文章複製問題

目前我會擅自 copy 別的文章共別人修改
基於 Attribution-ShareAlike 2.5 License 的繼承原因
這部分其實原作者並沒有其他權利可以拒絕
但我也覺得 公會成員應該 互相尊重

討論 :
是否透過 tag 的方式 , 作者可以選擇 "請勿複製" 或是 "複製請先通知" 的方式
維護他在 "TAK公會中的決定權"
對外真的沒辦法 畢竟 有 Attribution-ShareAlike 2.5 License

或是有其他想法??


系統管理員 / 編輯 審核條件

目前系統管理員只有 鬼豪 , 和完全不做事的 組拉
系統管理員有修改網站所有 樣板 , 外掛 ... 等設定

編輯 可以有所有文章的修改權 , 也可轉移作者 ... 等等功能

我需要有更多的人協助管理
才能確保上述 網站文章授權規範 討論後的執行效率